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工作落地见效,强化校院两级协同联动,根据校领导指示,校企合作中心本学期起建立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月度通报机制,本学期拟编辑工作通报4期。为确保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现就有关工作情况上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主体
有各专业在校生的二级学院、教学院部。
二、上报时间
4月10号之前上报第1次,本学期共上报4次,其余批次的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上报内容参考提纲(开学以来)
1.现有合作项目运行与建设情况(“1+6”校企合作目标任务体系等);
2.中国特色学徒制、订单班等工作进展(内容、规模等);
3.教师产教融合创新团队项目进展情况;
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成果、项目、研究等培育与申报情况;
5.新增项目对接、洽谈、签约、落地情况;
6.配合社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7.存在问题与困难(项目推进、资源对接、机制运行、人员保障等方面);
8.典型案例。
四、上报要求
1.各学院指定校企合作联络员负责统筹汇总、按时报送;
2.数据真实准确、内容简明扼要;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上报,逾期将纳入月度通报;
4.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zxqhz@163.com)。
五、工作机制
校企合作中心将对各学院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校企合作工作通报》,通报内容将送呈校领导批阅,并抄送全校各单位,同时作为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与评价的重要依据。
校企合作中心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