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月度通报机制及上报工作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校企合作中心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次数:19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工作落地见效,强化校院两级协同联动,根据校领导指示,校企合作中心本学期起建立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月度通报机制,本学期拟编辑工作通报4期。为确保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现就有关工作情况上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主体

有各专业在校生的二级学院、教学院部。

二、上报时间

4月10号之前上报第1次,本学期共上报4次,其余批次的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上报内容参考提纲(开学以来)

1.现有合作项目运行与建设情况(“1+6”校企合作目标任务体系等);

2.中国特色学徒制、订单班等工作进展(内容、规模等);

3.教师产教融合创新团队项目进展情况;

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成果、项目、研究等培育与申报情况;

5.新增项目对接、洽谈、签约、落地情况;

6.配合社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7.存在问题与困难(项目推进、资源对接、机制运行、人员保障等方面);

8.典型案例。

四、上报要求

1.各学院指定校企合作联络员负责统筹汇总、按时报送;

2.数据真实准确、内容简明扼要;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上报,逾期将纳入月度通报;

4.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zxqhz@163.com)。

五、工作机制

校企合作中心将对各学院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校企合作工作通报》,通报内容将送呈校领导批阅,并抄送全校各单位,同时作为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与评价的重要依据。


校企合作中心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