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中心岗位职责
一、校企合作中心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校企合作总体规划、运行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积极探索和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开拓校企合作资源,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企合作工作。
3.负责引进企业在校内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产学研项目等,积极探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新模式。
4.负责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教师企业实践、社会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5.负责筛选确定学生校外顶岗实习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与企业沟通协调工作。
6.负责牵头遴选校企合作企业、审定校企合作协议,对学校的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统一管理。牵头组织对全校校企合作项目建设进行检查、评估、考核、表彰、奖惩等工作。
7.负责组织各类校企合作项目的申报,校企合作工作数据统计与上报。
8.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校企合作中心各岗位职责
(一)校企合作中心主任
1.主持校企合作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全校校企合作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服务,指导、协助各二级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工作;
2.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校企合作总体规划;
3.牵头做好产业学院等学校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调研与论证、建设与管理、总结与提升;
4.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不断提高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水平;
5.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校企合作岗干事
1.负责制订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制度、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不断促进和提升校企合作工作水平;
2.负责起草专业共建、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校企合作相关协议;
3.负责协助主任做好校内实训基地、产业学院等重大产教融合项目建设的协调与推进工作;
4.积极拓宽校企合作渠道,拓展新的校企合作项目;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实习和项目管理岗干事
1.对校企合作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控、考核、总结等,建立健全有关校企合作项目的档案;
2.协同教务处做好实习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监督、核查工作;做好对二级学院实习情况的考核工作;
3.负责校企合作的商业项目的论证、设计、报批、监管、实施和开发运营;
4.做好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考核工作;
5.负责“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管理系统”的填报与维护;做好实习实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